莫文蔚自述与周星驰之间的恋情

星迷号 2019-05-30 14:5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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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文蔚自述与周星驰之间的恋情

莫文蔚自述十年“卫星恋”

(2003年12月 口述:莫文蔚 作者:李唐)

牵手的时候太冷清,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,说话的时候不认真,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。我看到了他的心,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……

2003年9月,莫文蔚获得CCTV-MTV音乐盛典香港地区最受欢迎女艺人奖项,前往北京参加颁奖晚会的期间,本刊联络上了她。问及她与周星驰的十年情路,她眼角掠过一丝伤感。是啊,当莫文蔚遇上周星驰,就像倚天剑碰上屠龙刀,撞击得火光四射之后,便是一派黯然……

原来扮酷的周星驰有一颗玻璃心,我愿意陪伴他一起回家

别人都以为,有缘无分的爱情是最让人伤感的。可我觉得那种有花无果的恋爱却别有滋味,实在是过瘾。我的爱情就很过瘾,因为我遇上了周星驰。

1993年我从德国回香港发展的时候,他已经被恭称为星爷。对他,我只有一种仰视与敬畏。

一晚和一大帮朋友在卡拉OK狂欢,居然发现了他,安静地坐在角落,静静地啜一杯红酒,一言不发,压根没有银幕上的飞扬洒脱。我走过去轻轻向他“Hi”一声,他抬头浅浅一笑,然后低下头继续品他的红酒,仿佛,就算那一刻天塌地陷,最重要的事情也只是喝完那杯酒而已。实在是——酷!

我无趣地离开,和别的朋友闹得一塌糊涂,也喝了不少啤酒,聚会结束的时候,我已经不适合驾车回家了,朋友委托他送我。

车外飘着冷冽的冬雨,已经很晚了,路人寥寥无几。我坐在副驾驶位,低头无语,偶尔偷偷瞟他一眼,他目不斜视地专心开车,仿佛我是一团空气,女人的自尊开始变成不平——就算你是喜剧之王又如何?何必时时刻刻做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样子?和我说句话你会死吗?

车到中环的时候,他忽然停了车,开门下去,径直走到人行道上一个席地而卧的乞丐身边,蹲在那儿,一言不发地看他。看着看着,就掏出纸巾开始擦自己的眼睛,然后,掏空了自己所有的口袋,把红红绿绿一大把钞票叠得整整齐齐的,轻轻塞进了乞丐的怀里。跑回来,开车就跑,唯恐别人追上来一般。车行了好远,我看见有一粒泪落到方向盘上。

他到底在干什么?我狐疑地看着他。“是不是觉得我很奇怪?”这是他那晚的第一句话。“你认识他?”我问。他摇摇头,道:“如果不是我咬着牙挺到今天的话,也许躺在地上的那个是我。”我一愣,他忽然问我:“你小时候快不快乐?”我点头,童年或许是我最快乐的时光,慈父慈母的呵护、哥哥的照顾,想不出来有什么需要担心的。“我才几岁父母就离异,我和妹妹被寄养在外婆家,外婆没有钱,就带着我们摆地摊卖指甲钳。有天晚上,妹妹肚子疼,外婆带她去看医生,我一个人守着地摊,睡着了,醒的时候全身都被雨淋湿透了,那天的雨和今晚一样冰凉……”

他的语气沉重而潮湿:“可以再陪我喝点红酒吗?我最怕冬天的雨夜一个人过。”只是一瞬间,他走下了那个我无法企及的神坛,像是一个脆弱无助的孩子。不,不是像,他本来就是个孩子——因为孤独、会为了风吹灭了蜡烛、遗失了心爱的礼物、弄脏了漂亮的衣服而哭泣的孩子。我无法拒绝,心甘情愿陪他走向回家的路。

那晚,我们喝了他珍藏的红酒,迷迷糊糊中开始胡言乱语,他说了什么大多我都忘了,只记得他靠在我身上,说靠着我有一种安全感,很希望这样一直靠下去。我没有迷糊到把醉话当成表白,但在醉倒前的那一刻,我死命将这句话刻进了自己的心里。

第二天一早从沙发上爬起来的时候,我傻乎乎地笑,把他摇起来,问他记不记得昨晚说了什么。他很聪明地回答:“不记得了,一个字都不记得了。昨晚只是酒醉,就算说了什么,也当不得真的。”好狡黠的男人,偶露峥嵘之后就将自己的真面目掩藏得严严实实。我瞪着他,告诉他:“是不是真的忘了你自己清楚,我不会忘记,我会永远怀念昨晚。”

受伤的时候希望有人能倾诉,伤口好了就会抵死不承认自己有过那样丢人的一刻——这叫做酷吗?反正,他再没有跟我提过他的过去,有机会见面的时候,他要么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,要么做深沉状独坐向隅……众人还是觉得他难以捉摸,只有我明白,这个表面坚果一样的男人其实有颗玻璃心。

 我看到了他的心,演的全是他的“电影”

然后,他开始邀请我加盟他的剧组。自作多情也好,自我陶醉也罢,我执拗地认为,他对我的邀请有双关的含义。可惜,他给我安排的角色并不讨好,《回魂夜》中是个光头的神经病,《食神》中是斜眼、疤面、龅牙的双刀火鸡,朋友们都惊讶地大叫,问我为什么会接这样毁容的角色。我口头敷衍着,心里却沉醉在《回魂夜》中的牵手狂奔和《食神》里最后那个甜蜜的拥抱。

偶尔闲暇的时候,我们会悄悄潜回他的家,躺在花园的长椅上有一搭无一搭地聊聊天,晒着太阳懒洋洋地小憩。离开了镜头,他话很少,也会变得比较口拙,我问十句他或许只会回一句,更多的时候,是侧过身来很严肃地看着叽叽喳喳的我,我问他看什么,他说正在观察一个饶舌的女人。我佯怒地端起水杯泼他,然后我们就会滚进游泳池打一场水仗。

他是个孝子,接母亲和他住在一起,他时常告诉我,我可以对他不好,但一定要好好待他母亲。可怜的我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,但为了取悦他的母亲,开始学习下厨煮羹汤。一次耳朵偷听见他母亲念叨忽然想喝百合白粥,顿时如获至宝决定露一手。跑到花市想当然买回大把的香水百合,花瓣、花蕊、花粉全部入粥,端出来一锅香气袭人颜色缤纷却无法入口的可怕杰作。

他笑得前仰后合,告诉我煮粥的百合不是百合花,而是像大蒜一样的百合。我很是不好意思,红着脸去倒“百合粥”,他却抢着吞下一碗,咋舌舔唇做意犹未尽状,莫非歪打正着味道极佳?

和他在一起时,他表现得像个贪玩的孩子,想尽各种搞怪的点子整我,却让人情不自禁去迷恋。不过,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,他就戴上了专属于他的面具,做回那个除了我谁也看不穿的酷男人了。

我以为,我们可以永远这样开心下去。可是,我却不能阻拦和限制别人去喜欢他。

很快,他又有了绯闻,在《大话西游》里,和朱茵。可以回避的尴尬叫状况,不能回避的尴尬叫折磨,我被折磨了,因为我也是演员之一。就在这部戏里,我和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饰演情侣。我很卖力地投入,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莫文蔚还是白晶晶,眼前的是周星驰还是至尊宝,我永远记得白晶晶在至尊宝的心里留下了一滴眼泪,我一时很希望自己能如白晶晶那样能上天入地入人心,我也很想在他心里留下一滴永恒的泪珠,让他知道我对他的感情。

不可否认,那时的朱茵的确比我优秀,既红且美,对异性的吸引力实在不是我能企及的。他与朱茵的距离一点点缩短,和我之间的路程便是越来越遥远。对于我,牵手的时候太冷清,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,说话的时候不认真,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。我看到了他的心,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……我知道,他已经不爱我了。

他对我说在戏里的插曲唱得很不错,建议我转往歌坛发展。他在变相摆脱我么?既然他觉得我该离开,我无意痴缠。我转头就去联系唱片公司。他给我打个电话,支支吾吾欲言又止,我懒得去追问他到底想说什么,爱要说爱要做,我不愿去琢磨分析,那不是我的性格。

骨子里面,我是个特别拽的女人,所有人都说我另类,只有在与他独处的时候,我们才会一起卸下面具轻松一下。既然,温柔的一面留不住酷男人,我就索性做回自己这个拽女人吧!

喝一杯咖啡去研究昨天的创伤,抹一身脱胎换骨的香

女人的天性是具有报复心的——好,你认为我不如朱茵,我就非要玩出自己的味道,让你知道错过我是你的损失。

于是,我给自己写了首歌“悄悄看着这个像水晶球的鱼缸,花了三分钟去想想今天的希望。在这个时候,化了一个随心所欲的妆,觉得最需要懂得欣赏自己的眼光。不管什么时间,不管下雨还是失恋,多看自己一眼,也许没有人在我身边,也要灿烂一天。对自己多一点怜惜,给自己多一分魅力。不要随便叹息,越是脆弱越要好好爱自己。慢慢坐在这张依然温暖的床上,喝一杯咖啡去研究昨天的创伤,在这个时候,抹一身脱胎换骨的香……”

我这样写,也这样做。后来我的努力获得极大成功,唱片专辑接踵而出,拿奖拿到手软。当时那些娱乐杂志还在喋喋不休地讨论星仔与朱茵的绯闻。我恨恨地想:你有女人缘我就没有男人缘么?于是,我有了任贤齐的追求。

任贤齐是个很可爱的大男生,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和胸怀,但是,情不自禁拿他来与星仔相比,便显得收放不够自如。我劝诫自己,男人不能比较,内心深处却把他们从头比到脚,最后的结论很让我泄气——原来我喜欢星仔还是多一些。

我把比较的结果藏进心里,做出幸福的小女人状,媒体问及恋情的发展,习惯地羞涩一笑,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描述:“没有啦,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。”媒体自然是一通爆炒,我希望媒体能炒得再火爆些,能让星仔看见,明白我原来如此魅力四射,赶紧想起我的好。又害怕三人说虎成事实,我的做戏在他心里变成事实,从此只敢默默祝福我。

任贤齐在娱乐圈摸爬滚打这么多年,一颗心早已七窍玲珑,三两下看穿了我的心。然后,是我进入歌坛后的第一场演唱会,他告诉我 :“给星仔最后一次机会,我人间蒸发一星期,看他会不会来给你捧场。”然后,他到法国。我忐忑不安地等待柳暗花明那一刻。

通过升降台出现在灯火通明的舞台时,眼泪一下涌了出来,第一排,端正坐着他——星仔,身边,是他的母亲。如果说,他独自前来能证明他还在乎我;与母亲同来就确凿证明他根本都没有忘记我。只是,我们都是不善于表达爱意的人,才会在情感道路上走得弯弯曲曲。

老太太亲自出马捧场,自然非同凡 响,媒体顿时翻了天,大爆我周家“准儿媳”的底牌。我嘴里说着无可奉告,心里却恨不得抢过话筒告诉大家我们下个月就结婚。以前,看爱情剧总觉得那些痴男怨女可笑,言行举止神经兮兮,直至自己陷入爱路,才知道爱上一个人以后,是恨不得能让全世界知道,巴不得得到所有人的艳羡与祝福的。

于是,我们很默契地重归于好。可是,我们都像两条直线,只在交叉的那一点完全融合,然后又变得越来越远——他对于我与任贤齐的恋情颇存介蒂,却又只是风言冷语地旁敲侧击,从不直截了当来问我什么。我心里也不平衡,当初,可是你玩花心在先的,凭什么要我先去为自己洗脱?本来,只需要解释一下就可以冰释前嫌的简单事情,就因为我们互相都不愿意摊到桌面上来谈变得云遮雾罩。男女之间,不怕打不怕闹,就怕心里有芥蒂,和好没多久,随之而来的就是冷战。

不管多久没见面,再见面时他始终不曾露出开心的笑容。两个人在一起可以没有话语、可以没有亲密,却不可没有笑容,到了这个地步,这场感情的结局委实已经不是我们中的某一个人能够有力回天的了。

分手几个月后,吴孟达偷偷告诉我,和我分手后星仔一度很失落,一次酒醉后问他自己是不是做人很失败,为什么聚散离合都还会失去。我想想,告诉达叔,其实,我们都没错,错在我们的性格不合适,他酷我拽,都是那样的特立独行,以想象代替事实,不愿意放下架子去互相迁就,给对方一个解释的机会。就像倚天剑遇上屠龙刀,刚而易折,却不知道以柔克刚的绕指柔功夫……

随后,宗盛大哥为我写了一首歌,字字句句我永生难忘:“满意你爱的吗?有何新发现?温柔的实验,恋爱的肢体语言。努力爱一个人,和幸福并无关联。小心啊,爱与不爱之间,离得不是太远。天下寂寞的恋人啊,试着辛苦地去了解,却是遗憾,少见有谁如愿,真是让人不服气啊!越是相爱的两个人,越是容易让彼此疼。疲惫了,放手了,不值得,不要了……”

然后,我有了新男友冯德伦。我以为我可以完全忘记星仔的时候,才知道,这首《寂寞的恋人》是他拜托宗盛大哥写给我的。那一刻,我的心重重一震,然后,我还自己一个解脱的轻松笑容——他为什么还是那么死要面子活扮酷呢?想告白的话永远不敢当面告诉我。我回了他一则短信:“花,可以开二度;茶,可以品三盏;爱情却只有一次,错过了便是错过……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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